一、功能效果
在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备案后一般要求在30个工作日之内“复制备案编号HTML代码”粘贴到网站底部位置;“下载备案编号图标”放在备案编号之前。
本文指引网站通过了公安局备案后将公安机关备案编号及图标放到网站底部的操作。
二、功能说明
【版本】暂无版本限制
三、操作教程
1. 获取公安备案号及图标
1.1 通过了公安备案后,进入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点击登录。
1.2 在【我的】--【我的网站】中找到对应域名,复制公安备案号。
1.3 复制备案号,保留该页面不要关闭。等下需要再回到页面复制【备案编号HTML代码】。
2. 添加到网站底部
2.1 进入电脑网站设计页面,将页面下拉到底部,鼠标指向底部位置点击【编辑内容】。
2.2 在【版权信息】编辑框中输入复制的公安备案号,并选中文字设置链接。
2.3 再次回到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点击【点击复制备案编号HTML代码】,在代码弹窗复制蓝色框部分内容。如下图:
2.4 将复制的代码(即蓝色部分内容)粘贴到【链接位置】后确认即可。